一、競爭性談判條件
昆明理工大學部分區域2021-2023年零星和小微型新增、改造、修繕和相關服務項目經學校研究決定(辦字[2019]141號),建設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昆明理工大學,采購代理機構為云南國合建設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現采用昆明理工大學部分區域2021-2023年零星和小微型新增、改造、修繕和相關服務項目進行談判,誠邀符合資格條件、具備實施本項目能力的單位就該項目提交密封的響應文件,擇優確定合格的供應商。
二、項目概況
1、項目編號:YNGH[2021]-013;
2、項目名稱:昆明理工大學部分區域2021-2023年零星和小微型新增、改造、修繕和相關服務項目
3、談判范圍及工作內容:根據昆明理工大學房屋、設施修繕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服務期限內完成基建處管轄的相應區域的校園基礎設施、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新建交付項目在正常保修期以內的除外)所涉及到的估價在20萬元以下的零星和小微型新增、改造、修繕和相關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區域內的裝修、裝飾、翻新、改造、加固、加裝、維修、更換、更新、新增、拆除(為消除安全隱患而實施)等工作,以及校園巡查報修、修繕改造工程方案和估量估價(估算/預算)等相關服務,還包括對學校除學生社區教育管理中心、城市學院自身使用(管理)外的其它房屋建筑單體每年雨季來臨之前(5月中旬前)完成一次的屋面清掃和雨落管排水管疏通(具體工程/服務內容,以采購人對成交供應商發出的書面文件為準)。
4、質量要求和工作要求:(1)工程質量不得低于原設計施工時的質量標準(和用材檔次),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2)校園巡查報修報告須每周書面提交一次(巡查報修內容不能重復);(3)修繕改造工程方案和估量估價(估算/預算)按時提交并基本可行、具操作性,同時能及時按照采購人(昆明理工大學)基建處審核(復核)意見進行修改、調整、核對;(4)對學校除學生社區中心、城市學院自身使用(管理)外的其它房屋建筑單體每年雨季來臨之前(5月中旬前)完成一次的屋面清掃和雨落管排水管疏通,確保雨落管排水管不堵塞,屋面不長時間積水(清理疏通后一年內再遇堵塞、積水及時疏通,不再重復計費)。
5、服務期限和工期要求:2021年01月至2023年12月【合同為一年一簽,通過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度合同;若成交供應商在合同實施期間因達到約定的違約情形被終止合同,或者出現不可抗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span>
服務期內,單項工程的工期由采購人按該項工程內容合理確定(除采購人明確要求的工期外,其它施工工期/提交方案和報價日期,可由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共同協商確定)。
6、標段劃分:本項目按校區劃分為2個標段。供應商可同時對2個標段進行談判并中標。但必須保證各標段的項目現場負責人(即施工員)、專職安全員不得重復(即各標段各有各的施工員、安全員),其余人員可以重復(即兼職2個標段)
7、項目地點:第1標段位于昆明理工大學呈貢校區;第2標段位于昆明理工大學蓮華校區及部分新迎校區區域。
8、投資規模:
第1標段即呈貢校區,每年暫按350萬元安排(含暫列金17.50萬元);
第2標段即蓮華校區及部分新迎校區區域,每年暫按150萬元安排(含暫列金7.50萬元)。
9、特別說明
本次競爭性談判,確定的是單個項目估價在20萬元以下的零星和小微型新增、改造、修繕和相關服務項目的年度實施單位(零星項目是指5萬以下的項目;小微型項目是指5-20萬的項目)。采購人不承諾、不保證中標單位承擔實施的工程服務項目的任何工作量的大小及金額,具體工作量以采購人實際委托任務書為主,中標單位在接到采購人(基建處修繕科)安排的修繕項目后及時到現場查勘,并隨即提出維修處理方案和相應的估算(預算),經基建處修繕科和合同科對估算(預算)進行審核后實施(時間要求及緊迫的項目經報批后可推遲到驗收后編報結算并接受合同科的審核),最終支付金額以采購人審計部門委托審計的結論為準。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要求: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資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1項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年度零星修繕工程(和相關服務)項目(可以是確定或未確定金額的合同,未確定金額的合同,需提供項目審計報告或年度項目付款證明),或單項施工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的工程項目;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文件是指中標通知書或合同。
4、財務要求:提供2017-2019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成立不滿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5、信用要求:供應商信譽條件良好,當前未因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蛉∠?/span>談判資格,且未在 “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截止時點:公告發布之日至談判截止時間內(由采購人或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為查詢,評標時遞交談判小組審核)。
6、負責人要求:
(1)本項目總負責人(或稱本項目經理,以下同),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并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具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優先。
(2)本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建筑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3)本項目施工(服務)現場負責人(或稱本項目施工員,以下同),須具有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和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中高級技師資格;并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現場負責人或施工員。
(4)本項目總負責人、項目現場負責人具備條件時,也可以同時擔任本項目技術負責人。
(5)本項目總負責人、本項目技術負責人、本項目現場負責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1個及以上類似項目。